據外電報道,近日,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煙草產品中心(CTP)的新主任布萊恩·金在接受Politico采訪時不愿透露該機構是否愿意將未經授權的電子煙產品撤出市場。
這是金自7月初開始擔任該角色以來第一次接受媒體采訪。盡管每個人都渴望聽到他透露的內容,但他們最終很可能都失望了。
他說,他致力于探索所有在法律和科學上都可以辯護的可行途徑,并補充說沒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他沒有承認任何關于委托外部專家調查CTP程序的事情。他沒有提供任何即將實施的FDA執法的細節,這讓邁克爾·布隆伯格資助的無煙兒童運動(CTFK)等公共衛生組織和參議員迪克·德賓(Dick Durbin)等立法者感到非常懊惱。
但事實證明,該機構已經開始采取行動。
聯邦調查局正在尋求法院命令,威脅提起訴訟并要求銷毀未經授權的產品。
Filter已確認FDA在9月1日之前通知司法部(DOJ),至少有兩家開放系統電子煙公司違反了《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FDCA),因為制造商沒有提交售前煙草產品申請(PMTA)并繼續銷售其產品。
根據Filter看到的一封致其中一家電子煙公司的信,聯邦政府正在尋求法院命令、威脅要提起訴訟并要求銷毀未經授權的產品。
所有蒸氣制造商都必須在2020年9月之前提交PMTA。這些必須通過廣泛而昂貴的研究來證明,許多公司表示他們只是在截止日期之后才知道,他們的產品更有可能將成年吸煙者轉變為更安全的尼古丁替代品,而不是向新一代引入尼古丁。
迄今為止,CTP拒絕了大約99%的此類申請,數十家公司已就他們的拒絕提起訴訟,他們在很大程度上認為這是武斷的和反復無常的。
「我們計劃尋求法院命令永久禁止您……除其他外,直接或間接在您的任何設施處或從您的任何設施制造、分銷、銷售和/或提供任何新的煙草產品,除非且直到,除其他事項外,該產品已獲得FDA的營銷授權。」該信由司法部高級訴訟律師克里斯蒂娜·帕拉斯坎多拉(Christina Parascandola)簽署,日期為9月1日。政府愿意解決我們計劃提起的訴訟的條款。
由于訴訟可能展開,Filter同意不透露收到信件的個人和公司的姓名(其中一家公司現已停止業務運營)。截至發稿時,FDA沒有回應Filter的置評請求。
「被告應承擔銷毀費用和FDA監管費用。」
一位要求匿名以免影響其公司的PMTA流程的業內人士表示,這封信是明顯的升級——據他所知,這是FDA第一次超越警告并明確威脅要起訴銷售未經授權的尼古丁電子煙。(兩家公司過去都收到過警告信。)一些制造商甚至懶得提交PMTA,因為相關的勞動力和成本——而且知道FDA可能無論如何都會拒絕他們。
「迄今為止,他們行使執法自由裁量權的程度幾乎達到了傳奇般的程度,因此這至少會與那一點偏差。」密歇根大學煙草研究網絡主任、美國癌癥協會煙草前副總裁克里夫·道格拉斯(Cliff Douglas)說。「我的感覺是,全國有很多很多這樣的行為,米奇·澤勒和其他人提到要求FDA打地鼠,所以一個大問題似乎是這是否標志著一個新的方向或是執法行動的一個隨機例子。」
至少已知收到信件的兩家公司已被命令在FDA的監督下對自己的產品進行物理銷毀。
「在本法令生效后三十(30)天內,被告應在FDA的監督下并根據FDA在實施前書面批準的書面銷毀計劃,銷毀其保管、控制或擁有的所有被告的ENDS產品。該法令由各方簽署之日起。」信中寫道。「被告應承擔根據本款產生的銷毀費用和FDA監督的費用。」
無視禁令的經濟處罰自然會很嚴厲。
「如果任何被告未能遵守本法令、法案或其實施條例的任何規定,包括本法令規定的任何時間框架,則被告應向美利堅合眾國支付五千美元(5,000美元)的違約金對于此類違規行為持續的每一天;對于每次違反本法令、法案或其實施條例的行為,每天每次違反額外四千美元(4,000美元)的違約金;以及違反本法令、該法案或其實施條例的任何產品零售價值的兩倍的額外違約金。」信中寫道。
「FDA現在正在征召司法部參與其對電子煙的錯誤戰爭,這簡直太離譜了。」
如果FDA進一步采取這一切,它可能會針對許多已經收到PMTA拒絕并繼續銷售其產品的制造商,特別是如果該機構繼續屈服于許多觀察家指出的錯誤的政治壓力。
批評者和獨立的電子煙行業也一再指出,中小型制造商,尤其是開放系統產品的制造商,并沒有促成過去青少年電子煙消費的上升(以及普遍的恐慌)——而且FDA尚未對未經授權的一次性電子煙也同樣關注,許多中國制造的電子煙充斥市場,成為青少年中最受歡迎的電子煙。
亞利桑那州的電子煙店老板兼美國蒸汽制造商(AVM)總裁阿曼達·惠勒(Amanda Wheeler)對Filter說:FDA現在正在征召司法部參與其對電子煙的錯誤戰爭,這簡直太離譜了。我們談論的是幫助普通美國人戒煙的辛勤工作的小企業,他們現在正面臨來自聯邦執法人員的令人瞠目結舌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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