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稱在北京到張家界的高鐵上發現有女乘客在吸電子煙。10月8日,中國鐵路12306客服回應稱,高鐵上可以攜帶電子煙,但不能抽,高鐵上抽煙被發現或觸發煙霧報警器將送警方處理,情節嚴重的要擔負刑事責任。據中新社報道,近年來,各地陸續發布升級版“禁煙令”,明確電子煙也在公共場所禁煙之列。專家表示,公共場所禁吸電子煙不應該成為法律上的模糊地帶。
網傳乘客在高鐵上吸電子煙視頻截圖
眾所周知,高鐵上不能吸煙。原因在于,其全封閉式結構,空氣的流通和循環通過電腦進行自動控制,列車上煙霧和火警探測報警系統會及時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存在。一旦煙霧觸發報警系統,列車就會被強制緩慢行駛,更嚴重的話更要緊急停車,導致相關車組受到不同程度影響。而吸電子煙,不僅會導致煙霧產生,更易導致電池爆炸、煙液滲透、高溫傳導等安全隱患。今年2月,蚌埠鐵路公安處淮南南站派出所接到列車工作人員報警,旅客楊某抱著僥幸心理偷偷躲在廁所吸電子煙,導致列車煙霧報警裝置報警,該趟列車由時速300公里降至時速230公里運行。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被鐵路公安機關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然而,不少在公共場所吸電子煙被警告或被處罰的人往往強調自己“無辜”。不少人覺得“電子煙不是煙”,2011年發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對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做出了明確規定,但并沒有明確涵蓋電子煙。正是因為這種身份的模棱兩可,才讓一些人產生了認知上的誤區或是僥幸心理。
電子煙的危害,近年來日益為人們所知。2021年11月,國務院印發《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明確“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標準《電子煙》也于2022年10月1日實施。這些法律法規已從產品的技術內容上進行規范,既然產品標準等同,其管理標準也應該日益明確。電子煙并非無害煙,公共場所吸電子煙確實可能對他人和公共環境造成損害,這一點已經有了越來越多的事實依據。
與其讓交通、醫療衛生等單位“抓住一個罰一個”,遇到一起解釋一起,不如從法律層面給電子煙劃定出具體的禁止范疇,為公眾從法律層面進行解惑。電子煙不能成為構建無煙環境的盲點和痛點,應該從法律層面給出明確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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