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生效,電子煙市場也迎來拐點。水果等流行口味電子煙被禁止售賣,消費者只能在門店購買煙草口味的煙彈。
但據天目新聞記者調查了解,在嚴厲監管之下,許多商家仍頂風作案,私下售賣各類違規電子煙及相關配套用品,比如水果味煙彈、一次性“奶茶杯”“大煥彩”以及通配“調味棒”等。
各類地下交易仍猖獗
“某野電子煙的水果味煙彈還有,但口味不太全了,目前僅剩百香果、青提、白桃、西瓜等口味。老客戶120元一盒,全國包郵。”
11月17日,當天目新聞記者以顧客身份詢問一家位于杭州上城區的電子煙商家時,該店老板劉女士如此表示。
商家偷偷售賣水果口味煙彈并不是個例。在天目新聞記者溝通的絕大部分商家中,都表示有水果口味煙彈,只是銷售方式更為隱秘。店里擺放的都是清一色的新國標煙草口味煙彈,但私下仍有其它違規產品通過現金或線上形式交易,甚至采用快遞或者閃送上門的方式。
線下商店貨架與店家展示的煙彈,朱高祥/攝
杭州拱墅區的電子煙商家李先生告訴天目新聞記者,老客戶對于煙草口味接受度不高,水果口味產品需求一直很大,所以商家也一直在賣。“我們也知道現在已經禁止售賣了,電子煙廠家已經不對國內市場銷售了。但是出口還是正常的,出口之后還能再銷往內地,我們也是用這種方式拿到貨的。”李先生表示,在他這里,某刻的水果味煙彈目前已經漲到108元一盒。
事實上,水果味煙彈只是商家所售賣的違規產品中的其中一個。此外,還包括許多一次性替代品,如“奶茶杯”“大煥彩”與通配“調味棒”等。
“奶茶杯”是指一次性霧化器,因形似一杯奶茶而得名,而“大煥彩”也是一次性霧化器的一個品類,兩者均有各種不同的水果口味。據商家李先生介紹,目前水果味煙彈仍是消費者購買的主流,“奶茶杯”和“大煥彩”因吸阻不強,體驗感不太好,不是特別受消費者歡迎。
除此之外,據天目新聞記者了解,市場上還有一種“外掛式”的通配“調味棒”。“調味棒”包括不同口味的果香支,以及可以通配市面上主流設備的橡膠轉接套,將其套在電子煙煙桿上,便能賦予煙草口味煙彈以果香味。
有商家表示,一個賦味果香支的調味棒的抽吸口數是50口左右,一盒18個,累積900口左右,差不多對應一個國標煙彈,每盒售價約15元。
根據《電子煙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2021年版)等法規規定,從事電子煙零售業務,應當依法向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或者變更許可范圍。如果商家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而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責令停止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經營總額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電子煙已進入監管新時期
近年來,監管部門對于電子煙的管理愈加嚴格,相關規范不斷出臺。
2021年3月以前,電子煙行業一直處于監管空白地帶。此后,電子煙被明確將參照卷煙監管,納入專賣體系。
隨后,行業最重要的兩份規范性文件《電子煙管理辦法》、電子煙國家標準計劃等陸續出臺,并于今年5月1日和10月1日生效。
10月25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的公告》(下稱《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執行。《公告》規定,電子煙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納稅。生產(進口)環節的稅率為36%,批發環節的稅率為11%。
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與經濟政策合作中心主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鄭榕在此前接受天目新聞記者采訪時說,世衛組織的明確觀點就是電子煙是有害的,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也是起到一個“寓禁于征”的作用,另外電子煙消費稅的征收也是一個國際趨勢。
絕大多數國家并未禁止電子煙的生產和銷售,而是通過開征消費稅,控制電子煙的負外部性。
北京市控煙協會會長張建樞告訴天目新聞記者,很多人存在一個認知誤區,認為電子煙不是煙,不在禁煙范圍內。另一方面,電子煙有隱蔽性,不易察覺誰在吸,取證較難。去年修訂的《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將電子煙正式納入煙草體系監管。今年10月1日,電子煙國標實施,也給電子煙戴上了“緊箍咒”。他認為,應進一步明確將電子煙納入公共場所禁煙范疇,消除法律上的模糊地帶。
短期內在行業洗牌過程中,關店、漲價都是正常現象。隨著新規監管力度的加大,用不了多久,電子煙將擁有一個穩定且安全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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