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度尼西亞政府發布了2023-2024年電子煙產品(REL)和其他煙草加工產品(HPTL)的消費稅和零售價(HJE)限制的規定,未來兩年內,電子煙產品和其他煙草加工產品的消費稅平均每年提高15%和6%。
PMK192/2022文件首頁
PMK 192/2022規定了關于CHT(煙草消費稅)費率確定的變更。在舊規定中,只說明國內生產和進口的CHT關稅是按每毫升或每克單位的盧比數額確定的。消費稅稅率基于煙草產品類型的詳細信息。
PMK 192/2022對其進行了更詳細的規定:國內生產和進口的CHT關稅是使用盧比金額確定的,對于開放系統液體電子煙形式的煙草產品、以封閉系統液體電子煙的形式包含在煙草產品盒中的液體,使用毫升單位;
克單位適用于以固體電子煙形式存在于煙草制品的莖或膠囊中的煙草固體,以及其他煙草加工產品形式的煙草產品。封閉系統液體電子煙形式的煙草產品的毫升單位和固體電子煙的莖或膠囊中所含煙草固體的克數單位,以十分之一為單位四舍五入。
PMK 192/2022刪除了PMK 193/2021的第8條。該條規定,如果有關制造商或進口商連續6個月未使用消費稅印花稅訂單文件實現其消費稅印花稅訂單,或使用通知放行應稅貨物的文件出口煙草產品,而工廠尚未為出口目的支付消費稅,則CHT關稅的規定被宣布無效。
此外,在第Ⅲ章和第V章之間,第ⅢA章是關于煙草產品品牌的。第9A條規定,煙草產品品牌由辦公室負責人在設定CHT稅率時提供。煙草產品標記包含字母和/或數字的排列,這些字母和/或數字由幾個字符組成,這些字符通常取自制造商/進口商的名稱以及與消費稅和其他征稅相關的其他信息。
與消費稅和其他稅費有關的其他信息應至少包合消費稅稅率、零售價格、包裝內容、營銷目的,以及消費稅印花的物理形式,用于區分煙草產品制造商或進口商擁有的煙草產品品牌。確定煙草制品品牌的程序將由海關總署署長規定。
對于2023年國產和進口的每種類型的煙草產品,CHT關稅和每單位煙草產品的最低HJE限額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效;2024年的煙草產品,每種類型的CHT關稅和最低HJE限額從2024年1月1日開始生效。
PMK 19212022第11條第(3)款規定:“本部級條例自頒布之日(2022年12月1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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