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陽桃仙機場海關關員在對進境國際航班旅客行李物品進行X光機檢查時發現一個手提袋過機圖像存在異常,隨即在旅客見證下進行開袋查驗,經清點,查獲加熱不燃燒煙彈50條共10000支,超出旅客攜帶電子煙進境規定數量,已按相關規定依法處理。
海關提醒:煙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限制進出境物品表》中的限制進境物品,按照海關總署2022年第102號公告要求,2022年11月1日起,旅客進境可免稅攜帶煙具2個;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或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6個,但合計煙液容量不超過12毫升。往返港澳地區的旅客可免稅攜帶煙具1個;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或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3個,但合計煙液容量不超過6毫升。沒有標識煙液容量的電子煙禁止攜帶進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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