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Tengrinews.kz6月20日報道,哈薩克斯坦已于今日正式實施一項新法規,旨在禁止銷售、分銷和進口電子煙產品。
根據最近通過的《衛生問題法律修正案》,在哈薩克斯坦,廣受歡迎的電子煙或一次性電子煙現在被禁止。盡管使用電子煙不會受到懲罰,但銷售、傳播和進口這些產品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衛生法中的修訂條款,刑法也隨之做出了調整。現在,法律中新增了第301-1條“非煙草制品、電子消費系統(電子煙)、香料以及其煙油的流通”。第1部分規定了對銷售和傳播電子煙的處罰:罰款最高可達200 MRP(2024年為738,400堅戈[1602.67美元]),或最高200小時的社區服務,或最長50天的拘留。第2部分規定了對電子煙的進口和生產的處罰:罰款最高可達2000 MRP(2024年為730萬堅戈[15,844美元]),或最高600小時的社區服務,或最多2年的限制或剝奪自由。
如果這些行為是由犯罪集團多次進行,并且涉及到特別巨額收入,處罰將更為嚴厲:罰款最高可達5000 MRP(2024年為1,840 萬堅戈[39,936美元]),或最高1200小時的社區服務,或最多5年的限制/剝奪自由。
在回應Tengrinews.kz官方詢問時,哈薩克斯坦內務部表示:
“傳播電子煙應理解為將電子煙轉交給其他人的行為。傳播行為將導致刑事責任,無論其形式如何,也不考慮是否有物質或其他利益。”
在不適當的地方吸電子煙會受到與吸煙相同的處罰——2024年為3 MRP(11,076堅戈[24.04美元])。
此外,該修正案還在《人民健康和衛生系統法典》中引入了對電子煙的精確定義:
·電子消費系統(電子煙)調味品;
·電子消費系統(電子煙)及其液體;
·非吸煙煙草制品;
·模仿煙草制品的產品。
此前,4月19日,哈薩克斯坦總統卡西姆·若馬爾特·托卡耶夫(Kassym-Jomart Tokayev)簽署了《就衛生問題對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某些法律法規的修訂和補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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