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LA COTE報道,瑞士沃州已實施了一項新法規,禁止向未滿18歲的青少年銷售電子煙和霧化器,無論其是否含尼古丁。這一舉措旨在全面保護青少年免受吸煙行為的影響,同時突顯了瑞士沃州對青少年健康的高度關注和保護。
根據新規定,所有電子煙、加熱煙草產品及其他類似商品的銷售,現在都將受到與普通煙草相同的法律監管。這些法律包括經濟活動實施法、廣告流程法和公共場所禁煙令,這些法規去年已經獲得了全體會議的通過。
此外,瑞士經濟活動實施法現在要求所有貿易商在銷售這些產品時核實購買者年齡,并提交相關的授權請求。廣告流程法的修訂則禁止在公共場所及可見的私人財產(如窗戶)上展示這類產品的廣告,尤其是在可能接觸到未成年人的場所。
在這些法規實施的過渡期中,允許企業和市政當局有足夠時間做出調整,而這些變化都是對綠色自由黨議員格拉濟耶利亞·沙勒 (Graziella Schaller)提出的動議的回應,該動議旨在減少煙草相關的健康成本和吸煙率。
以上是新法規對瑞士沃州煙草產品銷售和廣告的重大調整,以確保公眾和特別是未成年人的健康得到有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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