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廣西日報》報道 廣西南寧市從1995年9月就開始實行《南寧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暫定規定》(以下簡稱“禁煙令”),但至今很多公共場所仍舊是煙霧繚繞。據南寧市立法部門透露,“控煙令”實施18年來,一直遭遇執法難,至今還沒有對“違規”的煙民開出過一張罰單。
為了減少煙草煙霧危害,凈化公共場所衛生環境,南寧市擬對實施了18年的“控煙令”重立規矩,新修訂的《南寧市控制吸煙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新控煙令”)自7月1日起開始對外公開征求意見。
焦點一 控煙場所抽煙誰來處罰 8個行政管理部門各司其職
7月1日,記者走訪南寧火車站,部分客運站、餐館及商場等公共場所發現,雖然“禁止吸煙”的標識牌隨處可見,但不少煙民依然“我行我素”。
為何南寧市實行“控煙令”10多年來,執行效果不理想,目前沒有一個煙民因為違規受罰?“違法成本低,執法主體模糊。”南寧市一位立法專家一語道破。按照南寧市“控煙令”的規定,由南寧市衛生局委托各級城市管理監察隊伍、市容環境衛生監察隊伍,負責公共場所控煙規定的行政執法。而這些部門缺乏相應的處罰權,就算是抓住煙民在控煙區抽煙也很“尷尬”。
鑒于此,新控煙令擬以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監管職責為劃分標準,將控煙場所所在單位的控制吸煙工作,分別交由各該單位所屬的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并明確了衛生、教育、公安等8個行政管理部門控制吸煙工作的責任范圍,授予它們對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焦點二 11類公共場所控煙 未成年人集中場所“室內外”全控
新控煙令從當前控制吸煙工作的實際情況出發,將控制吸煙的場所分為“禁止吸煙的場所”和“限制吸煙的場所”兩類,共有11類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未成年人作為控煙的重點保護人群,征求意見稿規定,托兒所、保育院、幼兒園、兒童福利院以及其他幼兒集中活動場所,婦幼保健院(所)、兒童醫院和其他醫療衛生機構,以及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校園及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青少年活動場所“室內外”全禁吸煙。
控煙的室內場所包括,高等學校和其他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學區域;客運交通工具;各類科學技術、文化、教育、藝術場館、體育運動場所;商場(店)、書店等商業機構的營業場所;賓館、旅店等提供住宿服務場所的室內公共區域和無煙客房等室內公共場所控煙。
控煙的室內工作場所為: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的室內工作場所以及食堂、通道、電梯、衛生間等內部公共場所控煙。
限制吸煙的場所為:餐飲、歌(舞)廳等公眾休閑娛樂場所;公園、旅游景點;室外體育場的觀眾坐席、比賽賽場區域等公共場所限制吸煙,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應當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
焦點三“違規”煙民如何處罰 不聽勸最高罰200元
記者了解到,新控煙令對煙民違法的處罰更為嚴厲。擬規定,在控煙場所吸煙,不聽勸阻的,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停止吸煙或者離開控煙場所,并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而在現行的控煙令中,規定的處罰僅為10元罰款。
同時,明確控煙場所的場所管理者應當履行以下職責:在控煙區域的顯著位置張貼控煙的警語和標志;控煙場所內不設置與吸煙有關的器具;對在控煙場所內吸煙的人員予以勸阻、制止或者請其離開該場所;對不聽勸阻的,可以向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建立健全控煙管理制度,定期檢查制度執行情況。如果不履行以上職責,有可能被“領”5000元罰款。
焦點四 如何破解“控煙”執法難
“如果執法不嚴,新控煙令出臺后,會不會成為又一部‘花瓶立法’?”記者隨機采訪了10多位南寧市民,不少市民對控煙立法可操作性表示憂慮。有市民表示,控煙不能僅僅依靠一個立法,重在全民公德水平的提高。而且現階段還不宜把控煙范圍擴大,比如連公眾休閑娛樂場所都控煙不太現實,無法執行反而會損害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建議新控煙令中要制定科學的執法操作細則。
衛生行政管理部門也將建立控制吸煙工作舉報、投訴制度,將受理舉報、投訴的機構名稱、受理方式向社會公開,受理機構接到舉報、投訴后,將及時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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