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楚天金報》報道 2003年我國簽署了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2013年末,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領導干部要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10年間,上海、杭州、廣州、哈爾濱、天津等多地完成公共場所控煙立法,武漢的控煙情況如何呢?1月2日,記者走訪了湖北武漢市省中醫院、武漢市第三醫院、省人民醫院等5家醫院,發現雖然各醫院都有禁煙標識,但仍有患者在門診吸煙,門診樓內仍有煙頭。專家表示,控煙效果不好,除了健康知識普及不夠,缺乏法律約束也是重要原因。
現場探訪
禁煙標識形同虛設
門診走廊仍有人吞云吐霧
在2日的探訪中,大多數醫院都能做到院內隨處可見控煙標識,但院內仍有煙頭,有的醫院還有患者吸煙。
2日上午,記者在武漢市第三醫院門診部看到,門口有兩個提示牌:“您已進入無煙醫院,室內所有區域都不能吸煙”,還設有兩個滅煙臺。在門診大廳掛號處,還醒目地設有一個禁煙的大宣傳板,門診大廳沒有見到吸煙者。
據了解,該院設置了兩個室外吸煙區,一個在燒傷住院樓旁,一個在門診部旁,但并未有人在吸煙區吸煙,吸煙區只見一兩個煙頭,而在門診外面的垃圾桶上,卻擺放了十多個煙頭。記者在院內露天處行走時,見有兩個男子吸煙,都被該院工作人員勸止,一個到吸煙區繼續吸煙,一個滅掉了煙頭。
在武漢市第三醫院住院部的小賣部,記者也沒見到香煙銷售。在因抽煙罰款兩次的骨科醫生辦公室,也不見吸煙者或煙頭、煙灰缸。
而在湖北省中醫院的鳳凰門診部和胭脂路院區的門診部,盡管院內設置了各種標識,記者都見到有患者旁若無人抽煙,且無工作人員勸止。
院方解釋
醫生抽煙罰200元 患者家屬不好管
“我們對醫生有處罰,剛剛罰了普外科200元,就因為兩次發現他們有煙灰缸和煙頭”,武漢市第三醫院總務科副科長王瑜表示,2012年該院被武漢市衛計委評為控煙先進單位,2013年5月份開始,加大控煙力度,每月4次抽查,只要發現各科室的值班室內有人抽煙、有煙頭、有煙味、有煙缸,都要計入月度考評,同時還要罰款,最少罰款50元,最多罰款200元,對于屢教不改的還要加大罰款金額。
據了解,武漢市第三醫院已經對科室罰款十余次。王瑜表示,其實醫院也希望醫務人員少抽煙,一般被罰過的科室都不會再犯;但對前來就醫的患者或家屬,只能通過加大督導和勸阻,目前該院工作人員,人人都是控煙督導員,包括保安和物業人員,只要見到有人抽煙,都會勸止或建議其到吸煙區抽煙。她希望,患者和家屬都能提高健康意識,盡量在醫院內不抽煙。
官方說法
兩次暗訪都發現醫院樓內有煙頭
2013年8月和10月,湖北省愛衛辦委托第三方組織對湖北省部屬17家醫療衛生單位控煙工作進行了暗訪,暗訪指標主要包括無煙環境布置和室內場所禁止吸煙情況。在10月份下旬的暗訪中,武漢亞洲心臟病醫院得分最高,其次為湖北省腫瘤醫院、湖北省婦幼、天佑等,排名后三位的分別為湖北省衛生監督局、湖北省直機關醫院和同濟醫院。
在8月份的暗訪中,主要問題:一是室內吸煙情況嚴重,湖北省榮軍醫院、湖北省衛生監督局等2家單位室內吸煙現象最為嚴重,室內吸煙現象主要為煙頭多,有外來人員在工作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抽煙,工作人員抽煙等;二是醫療機構未配戒煙醫生、未設戒煙咨詢電話。在暗訪的醫療機構中,只有亞心、同濟、協和、湖北省人民等4家醫院配備了戒煙醫生,設置了戒煙咨詢電話。
10月份的暗訪中存在的問題有:院內有些區域無明顯禁煙標志;樓內發現煙頭;未設置室外吸煙區;醫院內小賣部銷售煙草制品。而在2013年8月的暗訪中,還發現有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抽煙。
專家建議
湖北省當早日出臺控煙法規
“我省還沒有出臺與戒煙相關的條例或法規,但有些縣市出臺了相關規定”,湖北省疾控中心健教所副所長李玲表示,2011年衛生部印發新版《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自2011年5月1日起,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同年,湖北省要求全省所有醫療機構全面禁煙,并倡議各級行政機關帶頭控煙。但暗訪顯示,醫療機構達到100%控煙很難。
據了解,武漢市目前在執法上主要是依據2005年武漢市制定的《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規定》,但也無專門法規或條例。
李玲認為,控煙效果不好不僅是健康知識普及不夠,還是社會習慣的問題,此外,沒有法律條例約束也導致控煙推行難。她表示,在暗訪中,仍有一些領導干部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抽煙,沒有起到表率作用;而市民的健康意識不強,無法做到不抽煙。
李玲呼吁,湖北省要盡快出臺對禁煙有約束的條例或法規,同時希望市民提高文明意識,不要在公共場所抽煙,醫療機構也能以身作則,為患者營造無煙的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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