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在日常零售經營中,我們擴大了店面或者在過年過節期間,店里生意忙不過來,這時候我們就會招聘店員協助。但在店員招聘上,我一向堅持“招聘避親”的原則,因為在招聘親戚做店員上我是有深刻教訓的。
開店之初,老公在學校里教書,我一個人忙不過來,抱著“雇誰都一樣花錢,何不雇傭自己家親戚,既肥水不流外人田,又知根知底、安全可靠,還能和你一心一意”的想法。于是,我請了姐姐的女兒做店員。孰知事與愿違,因為是直系親屬,外甥女便不怎么把我的話當“話”,她某些地方做錯了,我說輕了,她竟當成耳旁風,同一個錯誤下次照犯不誤。我說重了,她就在姐姐面前告我“黑狀”,把我弄得在親戚圈里成了“黃世仁”。最重要的是,因為她的過錯而造成損失,因為是親戚,我就沒法向她問責,要求她賠償。一次,我的外甥女因為疏忽大意,收了800元假幣,這要是雇的外人,我一定要扣她工資抵償假幣損失的,可因為她是我外甥女,我就只能啞巴吃黃連,自認倒霉。
因此,我奉告那些正在招聘店員或有招聘店員打算的零售商戶,在招聘店員時一定要遵循“避親”原則。招聘外人,可以釘是釘鉚是鉚,按用工合同照章辦事,該獎就獎、該罰就罰,易于管理,工作效率也高。但要是招聘來的人是親戚,因為有親情的干擾和顧忌,我們管理起來就會投鼠忌器,就不能照章辦事了。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