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東方煙草報》 報道 《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于2003年5月在日內瓦召開的第56屆世界衛生大會上獲得通過,2005年2月正式生效。它是由世界衛生組織主持達成的第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共衛生條約。目前,世衛組織194個成員中的180個已經批準《公約》,覆蓋全球90%以上的人口,成為聯合國有史以來得到最大支持和最快響應的國際公約之一。2016年11月7日至12日,《公約》第七屆締約方大會在印度德里舉行,180個締約方中的129個派代表出席了會議。在世衛組織的積極推動下,全球控煙履約工作繼續深入推進,控煙運動持續高漲。
《公約》締結情況
圖1:各年度累計批準/加入《公約》的締約方數量 (單位:個)
2015年、2016年,沒有新的國家批準加入《公約》,締約方總數仍為180個(圖1)。截至2016年年底,美國、瑞士、阿根廷、古巴、摩洛哥、莫桑比克、海地等7個國家已經簽署但尚未正式批準《公約》。印度尼西亞、馬拉維、摩納哥、索馬里、南蘇丹、安道爾、多米尼加和厄立特里亞等8個世衛組織成員國既未簽署也未加入《公約》。
《消除煙草制品非法貿易議定書》簽署和批準情況
《消除煙草制品非法貿易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是繼《公約》之后煙草控制領域的第二份國際法律文書,旨在落實《公約》第15條關于消除煙草制品非法貿易的規定。《議定書》于2012年11月在第五屆締約方大會通過,2013年1月10日開放供簽署。中國、法國、南非等12個國家于1月10日當天簽署。
圖2:各年度批準/加入《議定書》的締約方數量 (單位:個)
截至2016年年底,全球有54個國家或國際組織簽署《議定書》,包括歐盟、中國、英國、德國、法國、韓國和挪威等,有25個國家或國際組織批準了《議定書》(圖2),包括歐盟、法國和西班牙等。《議定書》將在第40個締約方批準后的第90天生效。
《公約》第七屆締約方會議情況
《公約》第七屆締約方大會于2016年11月7日至12日在印度德里的印度展覽中心舉行。180個締約方中的129個派代表出席了會議。美國、瑞士、莫桑比克3個非締約方,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世界海關組織、世界銀行等國際機構和政府間國際組織,框架公約聯盟等13個非政府組織,以及大眾媒體代表也參加了會議,參會人數總計超過800人。俄羅斯的薩拉蓋(Oleg Salagay)擔任大會主席。此屆大會共審議近40項議題,為歷屆締約方大會之最。會議主要圍繞《議定書》現狀、煙草業干預、最大限度增加代表團透明度、煙草業責任和賠償、加強煙草制品成分管制和披露、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監管、涉及《公約》的法律爭端及實施《公約》有關的貿易投資問題、加強履約報告審議、煙草種植替代等主要議題展開談判。其中許多議題的磋商異常激烈,最終按照協商一致的原則,大會通過了近30項決定。
《公約》相關條款履約進展
——第5條“一般義務”
一、煙草控制戰略、計劃或規劃。
根據世衛組織2016年統計數據顯示(備注:2016年締約方提交履約報告的周期是從1月1日至4月30日。截至2016年4月30日,133個締約方向《公約》秘書處提交了履約報告。另12個締約方延遲至2016年10月31日前提交了履約報告。因此,本報告的統計基數是準時提交報告的133個締約方。),97個締約方報告已制定并提交國家多部門綜合煙草控制戰略、計劃或規劃。大多數締約方報告稱自上個報告周期以來,都已制定和實施新的戰略或規劃。其中,25個締約方報告制定了全新的國家煙草控制規劃或策略。
二、組織機構建設。
截至2016年,116個締約方報告已在本國指定一個國家煙草控制聯絡點;87個締約方已建立了煙草控制機構;102個締約方報告煙草控制的國家協調機制已到位,這些協調機制一般是通過法律或其他行政措施來確定,往往涉及政府部門、機構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巴西成立了國家癌癥研究所,主要負責實施國家煙草控制政策以及與26個州和聯邦地區聯絡點的聯系工作。韓國成立衛生促進部,主要負責國家煙草控制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斯里蘭卡制定了多部門煙草控制規劃,要求每個部門依據其職責實施煙草控制計劃。密克羅尼西亞成立煙草控制顧問委員會,作為全國煙草控制協調機制,其職責與權限由總統批準。
三、煙草控制法律制修訂情況。
雖然一些締約方報告在制定新的煙草控制戰略和法律及建立協調機制方面取得進展,但仍然有36個締約方尚未通過或加強煙草控制法律。9個締約方(安提瓜和巴布達、巴哈馬、布隆迪、岡比亞、格魯吉亞、圭亞那、毛里塔尼亞、巴布亞新幾內亞和圣盧西亞)報告通過煙草控制法案有延遲,有的延遲甚至超過5年。歐盟2014年新修訂的《煙草產品指令》于2016年5月20日起在其28個成員國中全面實施。歐盟煙草制品監管政策呈現以下10個新變化。一是強制要求更大的圖形健康警語,圖形警語和文字警語的總面積占卷煙和手卷煙包裝正反面的65%;二是禁止出售具有特殊香味的卷煙和手卷煙;三是煙包上采用“煙草煙霧包含超過70種已知致癌物質”的標簽代替卷煙和手卷煙上印制“焦油、尼古丁和一氧化碳含量”的標簽;四是禁止促銷性或誤導性的包裝,如禁止出售低于20支裝的卷煙;五是通過標準化的電子格式平臺強制要求煙草企業報告煙草制品成分;六是制定電子煙安全和質量標準;七是制定電子煙包裝和標簽規則;八是監測和報告電子煙;九是禁止跨國遠程銷售;十是加強打擊煙草制品非法貿易措施。瑞典為了加強購煙的年齡限制,修訂煙草控制法規,規定市民有權監督檢查零售網點是否遵守有關煙草和非處方醫療尼古丁制品銷售的規定。南非宣布一系列嚴格的禁煙措施。這些措施包含采用卷煙“素包裝”;任何商場和售貨亭不能將卷煙擺放在顧客看得見的地方;不再允許將公共場所25%的地方列為吸煙區,而把公共場所變成100%的無煙區;在機場等公共場所的出入口,更嚴格規定吸煙者遠離非吸煙者的距離;通過立法,嚴格規范電子煙等卷煙替代品的使用,并嚴禁父母在載有未成年人的汽車里吸煙或將孩子帶進封閉的吸煙區。塞浦路斯通過新的煙草控制法案,新法案提議禁止在公共場所、醫院和學校(包括這些地方的露天場所)吸煙。俄羅斯宣布正在制定2016~2020年降低煙草消費的新對策。新對策將分階段出臺,包括提高煙草消費稅、禁止煙草使用各種添加劑、采用“素包裝”、在城市中嚴格限制吸煙區及嚴格控制電子煙等。
——第6條“減少煙草需求的價格和稅收措施”
世衛組織認為,提高煙草稅收與價格,是一種有效的煙草控制措施。如果各締約方充分、系統地實施《公約》第6條要求,將有助于實現多項可持續發展目標。
一、稅收制度基礎數據。
圖3:締約方卷煙平均稅率區間所占比例
截至2016年年底,超過100個締約方制定了有助于促進減少煙草消費的煙草制品稅收政策以及適用的價格政策。117個締約方對卷煙征收某種形式的消費稅。81個締約方提供了稅率數據(稅收占最暢銷卷煙品牌零售價格的百分比),平均值為58%。其中,最低值為5%,最高值為90%(圖3)。僅征收從量稅的締約方有34個,僅征收從價稅的有19個,既征收從量稅又征收從價稅的有66個。在適用上述稅收征收種類的基礎上,25個締約方還設定了其他更為復雜的稅收制度。
二、稅收和價格。
2016年統計數據顯示,自2014年以來,約54個締約方提高了煙草制品的稅率。其中,歐洲、西太平洋地區和美洲地區的締約方在此方面較為積極。非洲、東地中海、東南亞地區的締約方舉措相對較弱,兩年來沒有政策變動的比例相對較大。還有一些正在加入歐盟的締約方將稅率進行了調整,以與歐盟稅收政策和稅率保持一致。部分締約方還對其稅收制度進行了調整,包括增減稅收種類、禁止或限制向國際旅行者銷售、進口免除國內稅和關稅的煙草制品等。
2016年,烏拉圭提高每包卷煙的稅收至52.22新比索(1新比索約合人民幣0.25元),每包煙葉的稅收增至23.26新比索。稅率提高后,單盒售價100新比索的卷煙價格將增加15新比索。作為其實現2025年愿景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新西蘭繼續執行4年提稅系列措施,于2016年1月再次將卷煙消費稅提升10%。菲律賓《10351號法令》強制每年對煙草消費稅率進行調整。該法令于2013年開始實行,目的是到2017年,低價和高檔卷煙品牌每盒都包含30比索(1比索約合人民幣0.138元)的統一稅率。2016年,菲律賓每盒凈零售價格在11.50比索以下卷煙的消費稅提升至每盒25比索,凈零售價格超過11.50比索卷煙的消費稅提升至每盒29比索。巴林的卷煙關稅由100%提高至200%,導致零售終端的售價上漲20%。科特迪瓦根據其煙草控制法,將5%的煙草稅用于資助體育活動。
——第8條“防止接觸煙草煙霧”
《公約》要求在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