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法者,國之權衡也,時之準繩也。作為特殊管理體制的煙草,三十多年來取得的輝煌成就充分證明:無論是維護行業的穩定,還是提升管理水平,改革從未離開過法律的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的公平、正義、秩序、和諧等基本價值,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等基本要求,均通過依法治國和法治煙草方略的全面宣貫,直接或間接宣告著行業改革發展的性質、方向、原則、目標及方式。提示人們在改革發展過程中哪些法定義務和責任應當自覺去承擔、哪些合法權益應當依法去爭取、哪些消極腐敗應當主動去避免……在全面推進法治煙草建設中,必須堅持用法治的思維看待腐敗、預防腐敗,用法治的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凝聚人心、反對腐敗。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達成改革共識、規范發展行為、促進矛盾化解、保障各方和諧、提升行業形象,釋放改革紅利、激活發展潛力。
一、推進煙草法治建設的重要意義
法治即規則之治。堅定不移懲治腐敗,是我們黨從嚴治黨的一貫要求。懲治貪污腐敗,我們有黨紀之嚴,更有國法之束。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反腐治權,切實從體制上、機制上和法治上反對腐敗,從源頭上、根本上遏制特權思想、預防權力腐敗、維護法律尊嚴,是煙草法治建設的思路。多年來云南省局(公司)高度重視煙草法治建設工作,從講政治的高度、行業發展的高度、鞏固專賣制度的高度,緊密結合“兩煙”生產經營實際,全面推進黨的作風建設、規范建設、自身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明顯。
(一)推進煙草法治建設是堅持和完善煙草專賣制度的根本要求
“法治思維”是一種以法治理念為核心、以法治實踐為基礎的思維模式。煙草專賣制度是通過國家立法予以確定的、是行業賴以生存的根本制度,它既是國家對行業的保護,同時也是行業能為國家做出巨大貢獻的重要保證。市場經濟和法治環境要求所有的經營主體必須嚴格規范其經營行為,依法依規辦事。煙草行業也不例外,要保持專賣制度持久的生命力,就必須自覺遵守自覺維護,不斷加深社會對煙草專賣制度的認知和理解,營造良好的內外發展環境和機遇。
(二)推進煙草法治建設是保持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有力保證
市場經濟體制下,煙草與政府、與企業、煙草內部的各種關系以及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主要是通過相應的法律來調整和規范。煙草只有做到依法經營管理,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才能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市場主體。在全面深入推進法治煙草建設中,要以憲法和法律為最高規范,按照煙草專賣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要求,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法治藍圖與煙草法治實踐緊密結合。
(三)推進煙草法治建設是適應內外環境要求的必然選擇
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價值在于用法律限制權力的恣意化,阻卻權力的尋租化。對法治的共識,貫穿于治國理政的每一步,體現在反腐倡廉的每一環。法治的發達程度是與腐敗現象的發生成反比的。當前隨著我國法治化進程日益加快,公民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法治的作用在不斷凸現,煙草發展不僅面臨著更趨嚴峻復雜的外部環境壓力,也面臨著多年高位運行后持續增長的多重壓力。因此加強煙草法治建設是依法治企的時代要求,是化解法律風險、保持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保證,是行業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生產經營的職責所在。
二、煙草法治建設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反腐必須治權,治權必靠法治。法治是反腐倡廉建設現代化的重要標志!盡管近些年煙草法治反腐成效顯著,但目前行業內現有的一些權力約束機制單薄脆弱,“牛欄關貓”,既“籠”不住權力,也容易一觸即發。只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運用法治方式給權力這只狂躁的“野獸”安上轡頭,才能解決核心問題、才是真正反腐治本之道。
(一)存在的不足:由于我國法治體系尚不完善,法治反腐所涉及的深度、廣度及力度還有待于加強,法治反腐形勢依舊十分嚴峻。盡管腐敗表現形式五花八門,腐敗原因不盡相同,但歸根結底是掌握和行使公權力的各類主體的腐敗。主要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1、事前防范不足。由于煙草面臨的服務對象較多,涉及的范圍較廣,有些反腐敗法律體系呈現出“碎片化”。雖然反腐倡廉的制度體系已初步形成,但反腐法規散落在各部門的各環節,立法級別低,系統性和操作性不強的情況不同程度存在。法治反腐工作明顯在事前防范方面存在很大缺陷,不能完全做到防患于未然。
2、事中打擊不力。一些法規和政策規定有違背法治精神的現象,法規制度執行呈現“隨意化”、選擇性執法呈現“趨利化”。由于貪污腐敗主體大多是手握“大權”的領導干部或最基層手中有一定權力的員工,腐敗發生后,相關部門在處理中會有許多畏難情緒,有的礙于“情面”,對其“網開一面”;有的層層包庇縱容、搪塞敷衍、推托責任、失職瀆職;有的甚至違法使用“自由裁量權”,在集中查處腐敗串案窩案時,片面講求穩定或強調縮小打擊面,突破法律規定設定從寬政策。這些情況都會導致司法震懾效果大大減弱。
3、事后跟蹤缺失。有的運用法制技術將管理規則復雜化、公共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法律化,在人為制造權力壁壘的同時,為權力尋租留下了空間,呈現法制技術“壁壘化”。當一起腐敗事件處理結果產生后,職能部門容易忽視反腐案件的后續跟蹤工作,又出現“帶病提拔”的怪象。
(二)產生的原因:腐敗的發生往往是經過長期誘惑與熏染的結果。煙草發生腐敗現象盡管有這樣或那樣的因素, 但毋庸置疑它都與法治化程度低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系。腐敗作為公權力的伴生物,會發生在任何社會的任何時期,有公權力存在的地方,就存在腐敗的可能性。各種腐敗案件一再證明:缺乏有效制約的權力是危險的,權力失去監督和約束,必然會走向反面甚至變質。因此面對反腐中的怪象,我們不能熟視無睹、安之若素,更不能習非成是,要明確“踐行法治、克服人治”對反腐敗斗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時時事事處處堅持法治反腐。法治反腐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項關系國家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群眾安居樂業的重要工作。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用法治的思維武裝頭腦,用法治的方法披荊斬棘,才能堅堅實實走好法治反腐之路。
三、煙草法治反腐對策初探
法治與腐敗存在此消彼長的規律,法治不彰,腐敗囂張,要想取得反腐的成效,必須保證反腐權力的正確運行,這就離不開法治保障。加速法治化進程,是有效預防和懲治腐敗的基本之路,而厲行法治是從源頭上反腐敗的根本之策。因為法治是阻卻腐敗的利器、法治是走向民主的快車道、法治是反腐最強的執行力。煙草行業由于身兼行政管理、行政執法、資產管理等多項職能,獨立承擔行政、民事責任的主體眾多,管理對象是遍布全國各地千家萬戶的廣大煙農和消費者,會牽一發而動全身。因此優化改善法治環境,助推“法治煙草人人共建、法治秩序人人共享”新格局不僅必須而且必要。
(一)筑牢思想防線提升預防腐敗的能力
1、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當法治思維已成為建構法治信仰的新路徑、涵養法治文化的新模式、衡量法治文明的新標準、推動法治進程的新動力時,煙草行業各級領導干部要在學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認知實踐過程中認同法治價值、弘揚法治精神、恪守法治規則、崇尚法律權威,積極培育反腐敗的文化環境,擠壓“腐敗亞文化”的生存空間,努力積聚強大廉政的“正能量”。緊緊圍繞八項規定、“九條要求”,進一步完善辦事公開、民主管理工作。充分發揮法律法規對工程投資、物資采購、宣傳促銷等服務和監督職能,強化對“三項工作”中各類招投標文件、會議程序、供應商資質等方面合法性審核和監督,將法律監督落實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促進規范建設與煙草法治文化的有機融合。
2、深化“八項規定”要求。要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勤儉治企,真正把有限的資金和資源用在“兩煙”生產經營刀刃上。因為煙草行業的改革,離不開嚴格規范的基礎,行業的發展,更離不開風清氣正的氛圍。
3、開展好群眾路線教育整改。要以“為民務實清廉”為目標,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正確審視行業發展的“金口玉言”,真正走進群眾的“心坎”、下得老百姓的“田坎”、摸得清零售戶的“門坎”。在排查整改中要打好快、準、狠組合拳。以《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全面深入推進法治煙草建設的意見》為契機,在全行業深入開展“三創三征”法治煙草建設主題活動。通過“法治煙草”講堂創建活動、“法治煙草”專版專欄創建活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和“誠信守法示范企業”創建活動;“百案鑒評”專賣執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動、“百案鑒評”涉法涉訴典型案例征集活動、“百案鑒評”法治煙草主題征文活動,樹立法治煙草理念,弘揚法治精神,培養法治思維,提高法律素質。
(二)健全法治思維完善反腐敗法律體系建設
1、注重化解法律風險。煙草要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健全監督制衡機制,就必須用法治思維大力提高風險防范能力,推進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在構建中要有所側重、有的放矢,通過嚴謹規范、協調一致的風險管理體系,來有效防范所面臨的各類法律風險,更好地維護國家利益、消費者利益和煙農的利益。要力爭做到從決策前準備、決策到決策實施,乃至訴訟等法律風險事件的解決,均實現法律風險全過程控制,避免企業成為法律風險的“犧牲品”。要針對重點對象、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逐步建立健全風險預警、糾錯整改、內外監督、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機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風險防控制度體系,做到有備無患。特別是當前隨著《勞動合同法》的不斷完善和勞動者維權意識大幅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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