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雖然我國控煙的立法步伐不斷加快升級,近些年多地陸續修訂或出臺控煙政策,嚴格限制公共場所等區域的吸煙行為。但也應該清楚地看到在實施過程中,公共場所“煙火”依然難以完全熄滅。如何彌補監管空白、完善戒煙服務,考驗著執法管理者的智慧。
反思總結,完善相關措施。
想做好公共場所控煙工作,必須反思總結,完善相關措施。對于監管部門不僅要賦予監管權,更要賦予執法權。各公共場所的相關主管部門要積極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相關條例,嚴肅加強監管,對違反公共場所禁控煙條例的人員給予相應的教育處罰。對多部門聯合執法監管的,要統一標準,統一尺度,公平公正公開監督,要堅決防止和杜絕各行其是,相互推諉,相互扯皮。為積極營造無煙環境,創造大眾期待的清凈、干凈舒適的生活奠定堅實基礎。
創新管理機制,科學協調執法。
目前公共場所控煙工作的最大難題在于監管問題,也就是如何監管,如何有效監管?這需要努力探索創新的監管機制,科學協調執法。
要改變由單一衛生行政部門一家負責控煙監管的模式,轉變為由教育、文化、旅游、體育、交通運輸、公安機關等多部門在各自行業或者領域內實施控制吸煙工作的監督管理工作。采取多部門執法,可以解決監管空擋,執法力量不足的問題。控煙法規的實施需要多部門聯合,但同樣需要一個協調機制,建立起執法責任制,讓社會充分了解控煙執法情況。對于違法吸煙者的懲戒“升級”同樣是重要手段,建議除了對被查處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曝光外,還將把違法吸煙行為納入信用信息檔案,以達到聯合懲戒的目標。同時要加強對“新煙種”如電子煙的的監管。因為電子煙完全符合煙草制品的特征,并漸漸成為不少年輕煙民追捧的新選擇,應盡快納入監管范圍之內。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