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網吧的上網者,90%都存在吸煙行為。”12月3日晚間,深圳控煙車輪戰走進龍華區的一家網吧,網管坦言說。在當晚的控煙執法督查行動中,先后4名吸煙者在網吧吸煙被罰,各被罰款50元。
深圳,在禁煙場所吸煙屬于違法行為。《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簡稱《控煙條例》)明文規定,室內工作場所、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和一些特殊的室外區域禁止吸煙。其中的室內場所,就包括了網吧、酒吧、游藝場所、歌舞廳、茶藝館、按摩和洗浴等地。
“2018年評估結果顯示,19類禁煙場所總體違法吸煙現象比例約20%,九成場所管理者和公眾支持全面無煙法律,17.7%的吸煙者表示正在戒煙。”深圳市無煙城市項目技術官員熊靜帆指出,網吧、酒吧、歌舞廳和休閑娛樂場所是深圳控煙的重難點場所,位居公眾評價控煙最不理想的三甲,特別是網吧和酒吧,近七成公眾認為控煙效果不理想,違法吸煙行為的發生率高于平均水平。
禁煙場所“罰不動”,控煙履職不到位
2019年,深圳年度計劃的六輪控煙車輪戰在龍華區迎來收官之戰。一年的時間里,深圳市控煙辦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將近40場控煙執法督查行動,專盯違法吸煙行為,為的是讓更多人免于煙草的危害。
自2017年啟動控煙車輪戰以來,深圳市控煙辦與各執法單位、市健促中心、市控煙協會聯手,連續組織多輪控煙執法督查“車輪戰”,橫掃全市十區各大控煙場所。
深圳的控煙行動,力度不可謂不大。就罰款金額而言,《控煙條例》規定,對于個人的違法吸煙行為,處以50元至500元人民幣不等的罰款金額;對于禁止吸煙場所經營者或管理者未履行控煙職責的,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記者在長期參與和關注控煙行動的過程中發現,深圳控煙執法督查行動中對個人的罰款較多,但對于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者和管理者,處罰較少,多是口頭警告或責令整改,使得控煙行動中出現禁煙場所“罰不動”的情況,這可以說是深圳控煙執法督查行動中的老毛病。
未張貼禁止吸煙標識、公然擺放煙灰缸、盆栽成了煙灰缸(未按規定設置吸煙點),甚至出現老板帶頭吸煙的情況,這些問題暴露的是深圳禁煙場所落實《控煙條例》不到位,處罰的力度未觸及其根本利益。
熊靜帆表示,深圳控煙工作五年來取得較好成效,通過各類控煙宣傳活動和媒體直播專項執法行動等方式,也提升了公眾對無煙法律的支持度。今后市控煙辦聯合各執法單位,加強對禁煙場所的控煙培訓和督察,督促其經營者或管理者切實履行控煙職責,另一方面也要加強公眾煙草危害的宣傳,促使吸煙者盡早戒煙。
電子煙游離在控煙灰色地帶
“哥抽的不是煙,是電子煙。”在深圳今年的控煙執法督查行動中,開出了全國內地首張電子煙罰單。對于煙草市場上的“新秀”電子煙,控煙行動可以說不得不防。
2019年,電子煙被投資推上風口,電子煙品牌層出不窮。控煙界也多次呼吁,關注電子煙可能誘導未成年人吸煙。
深圳的《控煙條例》就較早地將電子煙納入控煙范圍。不過,記者注意到,電子煙可以說依舊游離在控煙的灰色地帶。在深圳的控煙執法督查行動中,先后發現兩家網吧在吧臺顯然的位置銷售電子煙。目前,尚未有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其在網吧、酒吧、KTV等場所銷售。
控煙執法人員也僅能從電子煙貨架上涉及煙草廣告,不符合《控煙條例》規范的角度入手,要求網吧盡快撤下來。深圳《控煙條例》規定,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者和管理者不得配置與吸煙有關的器具或者附有煙草廣告的物品,而網吧打出電子煙廣告,屬于違法行為。
“網吧銷售電子煙,這對于吸煙者存在誘導的可能,也是變相的煙草宣傳廣告。”深圳市控煙協會會長高文輝表示。
電子煙游離在控煙的灰色地帶。不僅僅是網吧等場所銷售電子煙,記者注意到,一些大型商場也開設了電子煙體驗店,便利店也能購買到電子煙。而深圳是電子煙生產的大本營。據《電子煙產業監管狀況報告(2019)》顯示,僅深圳一地就有近千家電子煙及零配件廠商,產量占世界的90%。
“近期國際國內均加強了電子煙的監管。深圳是全球最大的電子煙生產基地,電子煙很可能通過非正常渠道流入市場,希望市場監管部門嚴格執行深圳《控煙條例》,重點加強電子煙銷售、廣告、促銷等監管。”熊靜帆表示,電子煙以新潮時尚無害的噱頭吸引青少年購買和嘗試,今后將加強電子煙危害的宣傳,提高全社會對電子煙危害的認識。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