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蘭溪市零售戶張先生問:我經營著一家大型綜合超市,設有卷煙銷售專柜?,F在市里為了進一步促進消費,開展了消費券發放活動。由于參與消費券活動的商戶僅限企業,所以前兩天我去市場監督管理局變更了營業執照,將執照上的“類型”由個體工商戶改成了有限責任公司。現在想請問一下,我這種情況還能用原來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賣煙嗎?需要重新申領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嗎?
浙江蘭溪市煙草工作人員答:您好!您的經營主體發生了變化,需要重新申領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申請人擬從事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受理機關提出煙草專賣許可證新辦申請。發生下列情形的,應當向受理機關重新提出新辦申請:(一)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持證人改變經營地址(因道路規劃、城市建設等客觀原因除外);(二)經營主體發生變化;(三)發生《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情形的。
您的情況屬于經營主體發生了變化,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變化了,經營主體發生了實質性改變。因此,您應當重新申領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